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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员选拔中内部提升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内部选拔的缺点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9 15:18:07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用来解决大领导直接指派可能造成人才丢失的问题。但看题主的提问,明显这种机制被错误的使用了,变成用来淘汰职工的工具,这是比较奇葩的,是不是私企?小良觉得国企一般不会这么搞吧。但无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如果要让员工离开,有辞职和辞退两种办法,小良下面解释一下。二、辞退辞退的意思是按照单位要求,辞退某员工。辞退有着自己的流程。

这里详细说一下:(1) 1:如果公司要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没有通知,就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我们常说的 1。法律上这多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就叫做“代通知金”。(2)N:如果公司正常辞退,没有违法行为,那么,需要补偿N的工资。每满一年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作,两年则是两个月.....所以才会出现N个月。

(3)2N: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就像题主这种,找个理由就赶走的,要支付2N的工资,当然,定性违法需要劳动者注意保存证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当确认违法辞职时,劳动者有两种选择法律上来说:当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行为被确认是违法的时候,此时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接受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离职走人,第二也可以要求履行劳动继续合同上班。

实际上来说:大多数拿个2N就走了,留下来公司有一百种花招伺候你,心太累。三、离职辞退是公司发起的行为,而离职是员工自己的行为。小良觉得,题主这种情况,就是单位想给劳动者施压,让自己提出离职,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用支付任何赔偿金的,还需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当然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比如社保之类的违法缴存,员工提出离职也是可以享受2N的经济补偿金的。

四、面对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前文已经对大的概念进行了描述,企业用竞争上岗的办法调整人员,逼迫人员辞职,如何应对?小良详细总结一下:(1)明确概念,竞聘多用来晋升,不是用来逼迫员工离开的竞聘失败, 最多就是继续做本职工作。不存在本职工作都不能做,被迫离开的情况。竞聘成功,属于岗位职责发生了变化。工作岗位和职责发生变化,在法律上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没有重新签订合同,原则上将,你的岗位职责并没有发生变化,在法律上没有得到认可。即使在工作中出现问题,也不得约束因此而开除或辞退。(2)增强法制意识,法律是真正能保护自己的武器面对单位的强制措施,劳动者应该明白,最有利的武器就是劳动法。在实际中,绝大部分劳动者法制意识单薄,并且坚持认为劳动法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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