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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动法都包括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6 21:25:23 编辑:教育管理 手机版

1,劳动法都包括哪些

劳动法只有一部,就叫劳动法。配套的法律很多,如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等。
劳动法,去搜索一下,有很多专业劳动法律网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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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劳动法全文

不合法, 社保和发放合同,你可以去你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一般是找劳动监察大队,他们负责管这个。 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个不收费 最后你还可以提起劳动诉讼,这个只收10块钱
不合法,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你们签署的放弃养老承诺书是无效的,因为劳动法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能免除,即使签订了协议,但是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属于无效协议。你们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去举报工厂,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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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法是什么

首先,根据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如果您的公司还没有根据新法就您的合同进行变更的话,那么您的合同将按原来约定继续履行。 其次是试用期问题,新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但是您的合同是去年11.14签定的,而老的合同法只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故这里所约定的3个月试用期没有什么问题。而您说的4个月都没有涨工资这个问题,应该在合同中反映。你可以根据合同情况在看,一般合同中会写清楚试用期工资多少,转正后的薪金标准又是怎样。 最后就是你想解除合同,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情况,才可以随时解除: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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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解读:你患的不是职业病,也不是工伤,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你解除合同,或者不提前通知你,直接额外给你一个月工资后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读: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为你在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数额是你的一个月工资。如果你的一个月工资高于你居住的地级市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那单位就应当支付你三个月的工资。 综上,你最多获得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总和。最少一个月工资,最多四个月工资。
公司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啊。
如果不符合职业要求,则解除合同正常,不需要赔偿 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同意的情况下,则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补偿。
上班几年了你

5,劳动法中的2n就是2倍赔偿的意思的意思

2N就是2倍经济补偿的意思,N代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但是,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百提到N或者2N,这只是行业为了便于理解说明用N来代表经济赔偿所计算的工作年限。举例来说,在公司工作了2年,2N的意思是赔偿4个月的本人工资。扩展资料:根据《度劳专动合同属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只有在违法解除时用人单位才需赔付2倍的经济补偿。参考资料:中国人社部-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没有那条规定2n+1,所谓的n+1,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不采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而采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法,这就是所谓的1,n则是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n——指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百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n——指2倍经济补偿度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按n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2n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6,国家劳动法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但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解除劳动合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则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2、其实只要理由正确,辞职通知短短几句话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辞职报告,因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不但合法合规,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他找不着你的叉,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4、所以你的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7,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保护劳动着、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等等!
劳社部发〔2003〕12号文件中有以下三条规定: ⒑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⒒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⒓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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