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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男子在嘉禾酒店万得福上吊身亡,酒店出于人道主义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12 15:36:49 编辑:生活知识 手机版

2008年7月4日,一名28岁的男子入住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某连锁酒店,一直没有离开房间。7月5日下午,酒店服务员进房间打扫卫生时,发现该男子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挂在卫生间的玻璃门框上,赶紧选择报警。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该男子已无心跳,法医也认定其为上吊致死。

泉州市区一男子上吊身亡,白发母亲嚎啕大哭,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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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们该珍之重之,否则,就是对父母的不孝!题中男子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生命,让白发母亲嚎啕大哭,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是多么不负责的行为!父母把我们拉扯大,多么不易。还没来得及尽孝,就弃家人与父母不顾,真的是何其残忍!我深深的鄙视这样的男人!遇事就以这样的方式逃避责任,不是懦夫又是啥?我们看过很多励志故事,很多人无论遭遇多大的挫折与磨难,仍然顽强与命运抗争,最后走向成功,成就辉煌!作为父母,最大的期望就是,能够看到子女健康快乐的成长。

男子酒店自缢,家属索赔20万最终获赔3.4万,酒店出于人道主义,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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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4日,一名28岁男子独自入住了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的某连锁酒店,随后一直未离开房间,7月5日下午,酒店服务员进房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该男子用毛巾挂着脖子吊在洗手间的玻璃门框上,赶紧选择报警,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该男子已无心跳,法医也鉴定其为自缢身亡。案发后死者家属方要求酒店从责任和人道主义方面给予其人民币20万元的补偿,双方协商多日未果,因此共同向西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下是三方观点死者家属酒店设施设计不合理,才导致亲人上吊死亡。

死者父亲儿子死后,我没有到酒店去闹,而是寻求法律途径要求赔偿,而且我儿子既然登记入住了酒店,就与酒店方产生了合同关系,所以酒店方应该对其死亡负责,因为酒店设施的设计不合理,我儿子才有机会上吊死亡。酒店方人只要想死就没法控制。酒店经理说真正的受害者是我们,既然确定是自杀,人只要想死就没法控制,事件发生后,酒店业务下滑,员工有心理阴影,很多人都辞职了,因此要我们赔偿20万元是毫无道理的。

调解员酒店方无过错,但对死者家属提出的人道救助主张必须支持!调解员观点男子自缢与酒店设施没有关系,追究酒店的责任是没有足够理由的,但死者家属没有到酒店闹事,这是对酒店的负责和贡献,酒店应从人道主义立场给予死者家属安抚。最终结果酒店向死者家属补偿人民币3.4万元,死者家属方收到支付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酒店方主张任何权利。

相信看完以上这些,很多人都会批评调解方这种和稀泥的态度,认为其不应该将法制与人情混为一谈,但令人尴尬的是,我们时下所处的这个社会法与情的交汇却是无处不在的,这与我们几千年下来所传承的思想观念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华夏社会本就是一个人情社会,所以在讨论此类问题的时候跳出生活当中的实际是不现实的。

很多人强烈要求严格按照法治实行,无过错就不应该承担任何的责任,人家没事跑到我家来自杀,我还要倒赔钱,这是什么道理?哎,要是人人都讲道理,这个社会早就达到了和谐完美的境界了,但真实情况是法律制度制定的很完善,但执行起来却是老大难,以己度人易,将心比心难,若是换作遭逢此类变故的当事人是自己的亲属,估计很多人都不会这么义正言辞了,所以说这种矛盾真的无解,若不互相妥协便很难得到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至少在人的素养还没有达到遵循法治的理想状态之前是这样的。

酒店之所以最后答应赔偿一些钱给死者家属,确实应该是他们没有去酒店闹事,这是一个重要原因。一旦家属到酒店闹事,酒店的损失可能远远不止这几万块钱。有些所谓的家人经常颠倒黑白,让人很不舒服。商人必须权衡利弊。妥协不是纵容,而是面对现实的无奈选择。毕竟,站起来冷嘲热讽很容易,但当他们亲自进入办公室时,他们很容易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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