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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合肥市地税怎么申报表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8 23:43:04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合肥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合肥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地点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合肥市滨湖区万泉河路与峨眉山路交口南50米)二、实施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三、受理条件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特殊规定外,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或者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四、申请材料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纸质(原件2份)。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纸质(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1.受理(1)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验证。2.办理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

3.反馈办理结束后,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4.归档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六、常见问题1、何种情况下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 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2、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如何证明本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3、年应税销售额没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吗?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同时废止。”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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