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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税务工作座谈会,税务工作座谈会发言稿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3-30 23:10:59 编辑:管理知识 手机版

去参加个税企座谈会,领导解释:税务部门要服务于纳税人,要常与纳税人交流,但是吧,打电话通知个退税,还被当成电信诈骗,还报警,还报了三回,过分了啊!去你们公司会"影响"你们的工作,对吧?有时候还找不到"地方",对吧!只好烦劳大家跑一趟了。

财务人员如何与税务局打交道?

财务人员如何与税务局打交道

本人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14年了,整天在税务局和企业之间充当“和事佬”的角色,对于财务人员如何与税务局打交道这个话题,我相信没有人比我更有发言权!先给大家举几个我身边的例子吧!1、老刘,年龄50岁左右吧,原来是一家国企的现金会计,业务水平中等偏下,后来国企改革下岗了,经家里人的关系,到一家私企任会计主管,老刘对来之不易的工作极为珍惜,凡事都想做到尽善尽美,奈何个人能力有限,有时候做事反而事与愿违。

这家私企的税管员也是一位50岁左右的中年男人,在税务混了一辈子,基本上各个科室都呆过,可以说是标准的“老油子”。一个偶然的机会,老刘去找“老油子”办点小事,“老油子”看老刘业务水平不行,做事又唯唯诺诺,就故意把问题夸大,吓得老刘直发抖,老刘回来之后把“老油子”的话又添油加醋的给老板汇报了一遍,最后,经过一系列的沟通、协调、请客、送礼,经过“老油子”的大力帮忙,问题得到“完美”解决,实际上本来就没什么问题,以“老油子”的能力,处理这一点小事当然是手到擒来了。

从此以后,老刘对“老油子”非常崇拜,并且认为“老油子”是自己的好哥们、好弟兄,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毋庸置疑,每次都是老刘买单。三次五次还行,随着老刘报销的业务招待费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老板不乐意了,认为我一个小公司,税务方面能有多大问题,有必要整天请客吃饭吗?老板不给报销发票,可是“老油子”这边又整天喊,老刘的工资也就5000多块钱一个月,全自费的话,根本请不了几顿啊!随着老刘这里积攒的招待费发票越来越多,老刘心里想,我这是为公司办事呢,公司凭什么不给我报销啊,于是变换了一个名目,从公司报销了30000多元的费用。

年底,老刘虚报费用的事被老板发现了!当初老刘来公司上班,老板就是看着老刘家亲戚的面子才同意的,本意上是不乐意的,这一下正好给了他一个赶走老刘的借口,最后,老刘虚报的30000多元费用交回公司,老刘被辞退。2、高材生小陈,名牌大学财经系毕业,30岁,与财务相关的证书都有了,业务精英,行业翘楚。小陈所在的公司是我们事务所的客户,说实话,我在事务所工作了14年了,接触到的财务人员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同年龄段的财务人员,论业务水平能比小陈高的,几乎没有。

但是,小陈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心高气傲、目空一切,谁都不放在眼里,认为税务人员都是些酒囊饭袋,业务水平跟他根本不在同一水平线上。这不,税务系统推送风险,小陈作为财务主管,税务人员给小陈打电话,让他提供说明,小陈接到电话直接说,我们公司的账都是正规做的,没有任何问题,你们的系统推送的所谓风险根本是不存在的,我们公司不需要提供说明。

给小陈打电话的这位税务人员和我是好朋友,他打电话给我,说这个小陈怎么回事啊?让他写个说明又不费什么事,怎么一点也不配合我们的工作,这个人也太狂了吧?我连忙给好朋友解释,他这个人就这样,年轻不懂事,这样吧,他们公司的情况我知道,我给他们老板打电话,让他们老板督促小陈写好说明给您送过去。几天后,小陈龙飞凤舞地写了个说明给税务送过去,本以为故事到此结束了,结果,小陈送完说明对税务人员来了一句:这个说明完全是看在我们老板的面子上写的,我们公司的账没有任何问题,写说明完全是多此一举,大家都挺忙的,以后这种事你们就别给我打电话了,如果觉得我们偷税漏税了,就直接来查吧!税务人员都惊呆了,谁碰到过如此猖狂的财务人员啊!这个公司的结局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吧,税务全面稽查!3个月后,这个公司补缴了税金430多万元,税收滞纳金70多万元,罚款108万元!要问小陈的结局如何,我也不清楚,反正在这个城市的房地产财务圈内再也没见过他!3、孙总,财务总监,业务水平一般,沟通协调能力强。

孙总任职的公司是我们市一家有名的建筑公司,因为工作的关系,和主管税务部门关系很铁,平时去税务办事都是一路绿灯,公司的老板也比较欣赏孙总的能力。有一年税务稽查,孙总全程陪同,100%配合稽查工作,随时沟通,经过稽查人员十几天的辛苦劳作,初步结果显示建筑公司需要补税500多万元,孙总如实向老板汇报,老板让孙总全权负责该问题,孙总是这样做的:1、组织财务人员连夜加班,复核税务稽查人员查出来的问题,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准的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把关,该补资料的补资料,该调账的调账,整理出结果;2、根据整理出来的结果,与稽查人员沟通,不该补税的坚决不补,该补税的马上就补,模棱两可地进入下一回合;3、经过与稽查人员沟通,上述模棱两可的部分,大家各退一步,补缴50%的税款。

经过孙总一个多星期的努力,建筑公司补缴税款40多万元,税收滞纳金4万多元,罚款0元。老板对孙总的工作非常满意,在原奖金的基础上另外给孙总加了10万元。看到这里可能有人要说,作为财务人员,我只负责做账,做好本职工作,不偷税漏税就行了,和税务局没必要多接触!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不主张去巴结谁,但是,税务人员代表的是税务局,是企业的主管部门,而财务人员代表的是企业,税务人员来查企业的账,那是他们的工作!从客观角度来说,对税务人员的工作要有必要的尊重和理解,这既是对你任职的单位负责,也是对你自己以后的职业道路负责!我认为,财务人员与税务局打交道,首先要把本职工作做好,自身业务水平要过关;其次,要做到不卑不亢,有理有据;最后,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如何做一个公司的税务筹划呢?

如何做一个公司的税务筹划呢

税务筹划,可以从节税的角度来说,6个方面,2020年很实用,手把手教你操作:1、 年会礼品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企业在业务宣传、年会、促销会等活动中,都会给到场人员给予一些礼品的发放。那么,对于企业所发放的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业务描述某城市综合体,在开业期间,对前来光顾的客户微信扫码关注,便可以领取一份礼品。

那么,对于公司给客户随机发放的开业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公司在开业期间给前来光顾的客户所赠送的礼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如果企业赠送的不是“礼品”,而是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 工资与年终奖,如何分配?个人所得税最少?2019年1月1日开始,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对于个人取得年度收入如何划分综合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励?个人所得税最少呢?业务描述张三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万元,可在税前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共计5万元,年终公司发放奖金4万元。那么,张三2019年如何分配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最少?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于个人在一年中取得的综合所得与奖金,由于其缴纳的形式不同,结合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式,得出综合所得与奖金分配临界点如下:3、 员工福利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咱们中国人是一个非常注重节日的国家,中秋节、端午节、春节,都会给员工发放一些福利,那么,对于企业给员工发放的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业务描述2019年中秋节嘉诚公司给员工每人发放了一盒月饼,月饼单价500元每盒,员工在领取月饼时,在发放表上签订。

财务在列支福利的账务处理中,将发放表附在记帐凭证后,这样一来,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节日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根据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所得税相关政策交流”在线网友回复中体现:[ 所得税司巡视员 卢云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非人人有份)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企业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的月饼,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改变一下处理方式,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如:月饼是在员工会餐时吃掉的,同时,财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凭证与摘要显示“员工会餐购月饼一批”,这样一来,月饼就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同一盒月饼,不同的表现形式,就有不同的纳税结果。4、 员工旅游奖励,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企业为了激励员工,花样也是多种多样,有物资奖励、有股权激励、旅游奖励也是非常普遍,可是,面对旅游奖励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呢?业务描述:某汽车4S店为了激励销售顾问完成销售任务,对达成年度销售目标的销售顾问,公司免费提供欧洲7国游,同时,可以携带家人一同出国旅游。

那么,对于公司提供的奖励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文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公司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也就是说,公司对营销人员进行的旅游奖励,应该根据所发生费用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员工家属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如果公司组织参观的是一些“革命纪念馆”、“毛泽东故居”等具体教育意义的地方,则属于“红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经费,这样一来,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5、如何通过“差旅费”进行个人所得税节税筹划?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员工出差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殊不知,就员工出差还这项业务,还能够发挥纳税筹划的效果。

业务描述:王成是销售部经理,一个月几乎有20天在全国跑业务,一份付出一份回报,每个月的工资也在3万元左右。每个月财务在发工资时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让王成很是头疼,总想找办法避避税。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筹划一下吗?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政策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差旅费津贴、误码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由于王成的工作性质,长期在外出差,公司可以按以上方法进行筹划的纳税筹划:1、将原来工资每月3万元,降低至每月1万元,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而且工资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之后,个人所得税已经很少了,几乎可以忽视不计;2、其他工资,以出差补贴的形式给到王成(当然,公司得有出差补贴标准,如:1000元/天),由于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样一来,王成的个人所得税将得到极大的降负。6、 员工车辆补贴,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公务车已经不再成为企业的必须品了,随之而来的却是公务用车补贴,对于公司用车补贴,在税收缴纳上有何规定呢?业务描述:张三是嘉诚公司的总经理,在日常对外接洽业务中,公司未备置公务用车,每月按3000元标准报销公务用车补贴,报销形式为油料费、维修费等。

那么,对于张三报销车辆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相关规定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政策解析:在现实工作中,车辆补贴有多种形式,如:1、报销油料费;2、按实际公里数补贴;3、员工将车辆租赁给公司使用等。往往我们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形式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该如何正确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

企业该如何正确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

现在税务局检查有两种,一种是不发检查通知书的那种或者虽能发了检查通知书但检查通知书不是通过金三系统走正常流程打印出来的,另外一种就是通过金三系统走正常流程打印出来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一、打听清楚,知己知彼一旦有专管员给财务会计打电话通知要对你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检查等等,先要问一下专管员发税务检查通知书不?还要问清楚来哪几个人,主要检查哪方面的资料,好提前把资料准备好。

二、根据不同情况多做预案,确保万无一失(一)如果专管员告诉你发税务检查通知书,你一定要先找人核查清楚这税务检查通知书是不是通过金三系统走正常流程打印出来的,如果是,你得认真准备账务资料,先内部开个只有法人、财务负责人的会议,这种会议甚至股东都不要让其参与,充分做好各种预案;(二)如果得到的答复不是通过金三系统走正常流程打印出来的检查通知书,你就得认真做好其他准备,把来检查的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了解清楚,这相对处理起来会简单得多。

(三)只要不是刁难,配合配合再配合,在外围再找找人协调一下,但小事情最好不要找人,直接找检查人员就能搞定。三、平时账务处理注意事项再好的应对方法都不如平时把账务处理好,平时账务处理注意事项如下:(一)会计在审核发票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发票业务的真实性,绝对不要因为企业没有进项发票或者成本发票自己去或者让法人去购买虚假增值税发票;(二)实事求是,不要去隐瞒收入或者将收入挂预收款滞后申报;(三)要相信国家是会越来越正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随着金三系统的上线和国地税的合并,打通银行、工商、税务、房管局等等信息互通、共享,切记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四)寻求专业人士做纳税筹划,甚至在办企业之初就进行筹划,一定可以做到利益最大化。

史上“最严”税务稽查风暴来袭!面对稽查,企业该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1.什么史上最严稽查风暴都是一些吸人眼球的夸张说法。自参加工作以来,各级税务机关从来没有部署过什么稽查风暴。当然税务机关会根据不同行业涉税风险问题进行评估,可能会组织一些专项检查或者专案检查。比如对某个虚开发票团伙的专案检查等。2.一般情况下税务稽查主要因为以下原因引起。一是来源于税务机关预警监控系统发现的涉税风险问题线索;二是来源于基层税务机关日常管理发现的问题线索;三是来源于第三方信息发现的涉税问题线索,比如国家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纳税人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发现的问题线索等等;四是税务机关随机抽查选中的对象。

3.面对稽查,作为企业来讲,只要不是恶意虚开或者接受虚开发票,恶意偷逃骗取国家税款,一般都不用过多担心。即使稽查发现了问题,一般只是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如果是恶意偷逃国家税款,如果税务机关发现,后果很严重,这个无论如何应对都不能解决问题。即使暂时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躲过税务机关查处,也无法保证后期不会被查处。

四部委召开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房产税要开征了吗?怎么征收?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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