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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土地征收手续有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1 01:43:48 编辑:房产知识 手机版

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审批权限的问题规定为“基本农田”实际上在征收土地中若经国务院批准应当一并由国务院批准而不是只有基本农田部分由国务院批准,所以在土地征收时只要被征收的土地含有基本农田就应当由国务院来批准。(一)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请问征地手续有哪些

请问征地手续有哪些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在一个完整的征地拆迁项目中需要取得很多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二、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四、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支取,由村委会代表领取。如何分配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依据村民民主议事规则,经2/3以上多数通过分配方案即可。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由承包人直接领取补偿费。  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由所有人领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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