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最好的物管理模式,现在不能说有现实的范例,笔者认为最好的管理模式是业主统一管理,物业服务外包给物业服务人,支付报酬。业委会要担负利用物业设施和物业资产做好经营增值工作,补贴维修资金或减轻业主物业费负担。具体说就是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定好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包括收支物业费,面向市场选择物业服务人,承包物业服务,得到报酬,不参与管理。
大体上有选聘物业公司服务和业主自管外委服务两种模式。都是《民法典》允许的。要说最好的物管理模式,现在还不能说有现实的范例,笔者认为最好的管理模式是业主统一管理,物业服务外包给物业服务人,支付报酬。具体说就是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定好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包括收支物业费,面向市场选择物业服务人,承包物业服务,得到报酬,不参与管理。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找业委会去说,业委会找物业服务人解决;物业服务人领不到报酬,去找业委会,甚至起诉业委会,不可起诉业主个人;业主不交物业费,业委会去催要,无正当理由不交,由业委会起诉。对于承担日常管理,工作量较大,操心,得罪人的业委会成员一定要给予适当工资、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要给予奖励。业委会还要担负利用物业设施和物业资产做好经营增值工作,补贴维修资金或减轻业主物业费负担。
物业管理模式引进四十多年了,成功吗?未来将向什么方向发展?
物业管理模式是舶来品,引进四十多年了,矛盾越来越大,已严重对社会和谐构成威胁,不适应国情已成不争事实,物业私营以盈利为目这没啥可探讨的,谁干物业都想多挣钱,这是资本运作的必然,所以有些涉及民生的事真的不能全部私营。现在前期物业基本都是开发商的子公司,小区开盘后的物业费都很高,是开发商强加给业主的霸王条款,不公平。